律师文集

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6日 蚌埠法律顾问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2004年12月6日,江*汽车集团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依据该认购协议,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将受让江*汽车集团公司所持的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354,176,000股内资股(“股权受让”)。
鉴于,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会已经批准了上述股权受让,并已就此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相应的审批。
因此,为反映上述股权受让可能导致公司股东变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在第二十三条后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二十四条,原第二十四条顺序调整为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江*汽车集团
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54,176,000股内资股。经前述变更,至此公
司的注册资本仍为863,214,000元人民币,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内资股东 持股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元)
江西江*控股有限公司 354,176,000 41.03%
中国法人 21,468,000 2.49%
其他公众投资者(包括江* 117,600,000 13.62%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
司的员工)
上汽 25,970,000 3.01%
内资股总额 519,214,000 60.15%
外资股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国外投资者 344,000,000 39.85%
外资股总额 344,000,000 39.85%
股份总计 863,214,000 100.0%
经前述股份变动,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63,214,000股,其
中内资股股东持有519,214,000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344,000,000股。”
 
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月21日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