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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 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0日 蚌埠法律顾问  Tags: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

  张家和律师,蚌埠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

  在一些大的股份公司当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股东与法人代表的纠纷情况。当然很多人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所拥有的权力大比较关心。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视为公司行为,其权力主要体现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股东作为公司投资人,其通过股东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股东是企业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承担民事法律的人。其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该企业的大股东担任。

  二、法人与股东的区别

  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是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股东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其亏损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大的全部内容。通常在一些大公司当中,企业法定代表人都是由公司的大股东来担任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

  摘要: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不是代理诉讼、追收债务,而是防范法律风险,规避法律风险,将许多法律风险在诉讼前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和纷争;其次的职责才是代理诉讼、处理纠纷。为完成首要职责,法律顾问必须为企业建立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犹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运作体系一样,为此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下面有为大家详细介绍。

  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是什么

  1、对公司某些事务的运作提出法律建议。

  2、了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方式,不仅研究同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还需研究有关的规章、政策文件及行业习惯。

  企业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不是代理诉讼、追收债务,而是防范法律风险,规避法律风险,将许多法律风险在诉讼前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和纷争;其次的职责才是代理诉讼、处理纠纷。

  为完成首要职责,法律顾问必须为企业建立法律事务管理体系,犹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运作体系一样,为此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3、公司绝大部分的业务都是通过合同完成的,因此必须完善合同制度。

  拟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合同拟订审核和执行考核制度。

  公司常用合同由法律事务部统一制定标准文本,经总董事长审核后,各有关部门须严格采用。

  合同没有标准文本的,业务承办人员应提出或拟订合同主要内容,说明合同的相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订立合同的目的,报法律事务部修订或制定。

  对合同的履行,应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进行分类专项管理,分别负责合同的业务和财务审核。

  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能导致诉讼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反映,法律事务部应就有关法律风险告知有关部门,并指导业务人员在处理纠纷中如何维护公司利益。

  4、建立诉讼纷争的处理程序

  公司的所有之诉讼应经法律事务部审核提出意见,结合经营的需要,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执行。

  5、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

  主要是定期或者不定期举行法律知识讲课。

  6、建立财务对帐制度

  对可能产生诉讼、或者诉讼时效已届满或疑为已届满、或者对帐金额差异较大、或者可能不该由公司承担的债务、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主管领导或法律事务部,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应协商处理。

  对公司拥有的债权,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帐并要求对方书面确认,对名存实亡的挂帐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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