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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市场准入条件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蚌埠法律顾问  
  导读:我国法律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进军创业板设置了市场准入条件。创业板发行由中国证监会负责。
  创业板交易市场的准入条件如下:
  1、行业要求: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很高的成长性,公司产品项目最好是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其他重点发展项目。
  2、股本规模: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改制后的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营业记录:具有3年的活跃经营记录。
  4、盈利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500万以上。
  5、融资限制:首次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创业板发行条件的定量指标
  创业板的定量指标主要包括业绩指标和其他定量指标。
  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两套定量业绩指标。第一套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第二套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其他定量指标主要有三项:一是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二是要求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三是要求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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