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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社保缴纳的要求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

发布时间:2023年7月4日 蚌埠法律顾问  Tags: 公司上市社保缴纳的要求,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

  张家和律师,蚌埠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公司上市社保缴纳的要求

  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了每个公司都必须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属于国家强制保险,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每个员工缴纳。有些公司还制定了转正后才给缴纳社保或者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缴纳的规定,这些都是违法的。那么公司上市社保缴纳的要求是什么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公司上市社保缴纳的要求


  1、上市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在合同中约定保险费用由个人缴纳的条款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上市员工入职30天内须缴社保。《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实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保费。


  二、公司上市缴纳社保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3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大致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三、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费怎么办


  未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也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着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上市社保缴纳的要求的相关资料。公司缴纳社保是国家严格规定的,如果公司不履行该义务,是要承担相应的的,员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怎么走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


  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公司上市怎样申报


  1、初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2、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3、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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