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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通过什么途径完成

发布时间:2013年9月4日 蚌埠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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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前,改制已成为企业改革的热门话题。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势在必行。然而,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公有制企业中,除国有企业外,还有一大批集体性质的中、小型企业。它们中的许多企业也正在或即将改制,在有些地方和部门还是改制的重点所在。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从中央到地方,还没有那级政府出台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的专门文件和相关政策,只是在出台的国企改革文件中,要求集体企业比照执行,正是这个“比照执行”,忽视了集体企业本身的特点,特别是它的所有制的性质特点,造成了一系列不必要的产权纠纷,那么集体企业改制的途径到底是怎样来完成呢?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把其中的国家股出售或租赁给企业职工,实行租股结合,国有民营。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或全部由本企业职工股份资产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公开拍卖出售给个人,改为私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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