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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新政解读 国有资产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4日 蚌埠法律顾问  Tags: 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新政解读,国有资产的主要内容

  张家和律师,蚌埠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新政解读

  2015年8月31日,证监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该《通知》细化了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细则;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意义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意事项,下面就由在在本文整理介绍。


  一、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细则


  1、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全面梳理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取消审批的范围。优化兼并重组市场化定价机制,增强并购交易的灵活性。


  2、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核流程。完善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分类审核制度,对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并购交易实施快速审核,提高并购效率。


  3、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推出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并按规定向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支持,探索融资新模式。


  4、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要通过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实行综合授信。通过并购贷款、境内外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实行跨国并购。


  6、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和防范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意义


  1、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鼓励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具备分红条件的,鼓励实施中期分红。


  3、完善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税收政策,降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本,提高长期投资收益回报。


  4、加大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检查。








国有资产的主要内容

  摘要:大家都知道国有资产的相关内容吗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具体请看下文。


  1、事业单位


  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


  以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国有企业的财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所有制企业


  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


  政府、国有企业为安置待业青年、企业下岗人员拨给或者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明确是无偿转让,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所有。


  国有企业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独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界定为国有资产。


  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全部界定为国家股。在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国有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的,国有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者协商转为投资。


  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照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中方投资者职工的工资差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可分配利润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照出资比例所占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企业清算或者解散时,馈赠或者无偿留给中方投资者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股份制企业


  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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