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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法发行债券和募集股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证券发行与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年8月3日 蚌埠法律顾问  Tags: 公司非法发行债券和募集股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证券发行与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张家和律师,蚌埠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公司非法发行债券和募集股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发行非法债券和募集股份需要承担哪些法律

这方面有几种不同的违法表现,主要为:

1.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能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3.未经法定的主管机构、部门核准或者批准,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对于上述几种违法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对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证券发行与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证券发行的核准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证券发行的保荐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证券发行是指证券的发行者为筹集资金依法向投资者以同一条件招募和出售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的活动。证券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定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区别:证券发行的对象是初始投资者,这些投资者要通过申购程序产生。证券上市的对象是市场的所有投资者,欲购买证券的人通过交易场所均可购得。证券发行的价格一般是事先确定的,而证券上市的价格则通过交易场所竞价产生,由供求情况决定。证券发行的卖方是特定的,买方是不特定的,而证券上市的买卖双方均是不特定的。证券发行也可以与证券上市合并进行。

提醒您,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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