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指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9日 蚌埠法律顾问  Tags: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指的是什么

  张家和律师,蚌埠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筹集资金面向市场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债券,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获得相应的公司债券。债券的发行是有额度的限制的,额度的多少需要经过投行人的资格、债券的种类等多种因素全面衡量而确定。我国法律对其内容有具体的规定,下面将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介绍给大家。

一、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治理整顿精神,集中有限资金用于国家急需的经济建设,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公司债券的计划管理,决定从1990年起,对公司发行债券实行额度申报审批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向公司内部发行的债券。

二、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发债上一年度的七月底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计委申报债券发行计划。人民银行分行和同级计委共同商定编制年度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并填制《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申报表》,于当年十月底前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综合平衡后提出全国的公司债券年度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

三、全国的公司债券年度发行计划确定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联合将年度公司债券发行控制额度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分行、计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券,必须纳入国家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模之内。

四、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审批程序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企业填报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表,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审批。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券,按照现行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规定,属于小型和限额以下的项目,申请表应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由各地计委提出审查意见后送同级人民银行分行审批;属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计委、人民银行分行签署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查后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五、在治理整顿期间,公司不得以发行债券作为筹集新开工项目的资金来源。企业发行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债券,只限用于国家计划内、符合产业政策、经过批准的续建项目因各种合理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

六、为了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根据目前情况,用于单个技改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性质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基建项目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一律不得超过其自筹投资和国家预算内投资之和。

七、鉴于本通知下达较晚,1990年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申请表可由各地人民银行分行、计委在1990年2月底前,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计委。

在金融市场中,债券类投资的市场是比较广泛的。有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然少不了债券的发行人。对于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才会予以批准面向社会发行债券。因此,这就需要发行债券的公司了解,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批准办法的具体规定,以便债券发行顺利进行。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指的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

什么是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证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的主体,如果没有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及其后的证券交易就无从展开,证券市场也就不可能存在。

相关知识:债券的基本要素

债券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一般有四个基本要素,分别是债券的票面价值、债券的到期期限、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债券发行人名称。

债券的票面价值

债券面值是债券票面标明的货币价值,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的金额。有的债券约定了分期偿还本金的条款,如果发行人在债券最终到期之前按照约定分期偿还了部分本金,则债券之后的存续期面值或者债券份额会有相应调整。我国发行的债券一般是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债券的票面利率

债券票面利率也称名义利率,是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投资者每张债券获得的年利息等于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有的债券约定的利息支付期小于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可将债券利率年化计算,得到与其他债券可比的票面利率。

债券的到期期限

债券的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应当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也是债券发行人承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时限。

债券发行人名称

这一要素指明了该债券的债务主体,既明确了债券发行人应履行对债权人偿还本息的义务,也为债权人到期追索本息提供了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要素并非一定在债券票面上印制出来。在许多情况下,债券发行人是以募集说明书或者发行公告等形式向投资者公开列示某债券的期限和利率。

此外,债券票面上有时还包含一些其他要素,例如:有的债券具有分期偿还的特征,在债券的票面上或发行公告中附有分期偿还时间表;有的债券附有一定的选择权,即发行契约文件中赋予债券发行人或持有人具有某种选择的权利,包括附有赎回选择权条款的债券、附有回售选择权条款的债券、附有可转换条款的债券、附有交换条款的债券、附有新股认购权条款的债券等,其中:

附有赎回选择权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发行人具有在到期日之前买回全部或部分债券的权利;

附有回售选择权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在指定的日期内以票面价值将债券卖回给发行人的权利;

附有可转换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债券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的选择权;

附有交换条款的债券是指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将债券与债券发行主体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普通股票交换的选择权;

附有新股认购条款的债券表明债券持有人具有按约定条件购买债券发行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票的选择权。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