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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面解读公司法修订草案:将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4日 蚌埠法律顾问  
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晓森认为,这样的改变,既便利了公司的投融资活动,对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也有帮助。

草案解读5 虚假记载定期报告

草案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被依法认定存在严重虚假记载,上述人员未履行或者怠于行使职权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公司法修改专家顾问组成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说,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忠实勤勉义务以前只规定了行为,没有规定行为的后果。这样的规定能对董事等企业高管形成威慑力。

草案解读6 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

现行公司法规定选举公司董事、监事实行普通投票制。为防止大股东操纵公司董事会的状况,草案规定股东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认为,累积投票制与普通投票制的区别,在于公司股东可以把拥有的表决权集中使用于待选董事之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可以少于待选董事人数)。

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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