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特许经营加盟商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4年3月24日 蚌埠法律顾问  
    上岛咖啡将昔日加盟商告上法庭,起诉其在双方加盟合同到期且没有续签的情况下,对方仍使用“上岛咖啡”商标,并要求被告赔偿3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日前上海上岛咖啡方面表示,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已开始追究7家“叛变”加盟商的违约行为。
  
    来自上海的消息称,上岛咖啡起诉昔日加盟商—上海采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励丰餐饮有限公司,在加盟合约到期后未续约时,仍在其经营场所内及店招上使用“上岛”图文组合商标,店名仍冠以“上岛咖啡”字样,该行为造成了商标侵权。
  
  日前上海上岛咖啡公司办公室刘先生表示,一些加盟商曾经看好“上岛咖啡”品牌而纷纷与该公司签订加盟合同。经过几年的经营,对于咖啡店的运营和管理加盟商已经轻车熟路,便认为凭借已经培养成型的顾客群,即使抛开“上岛咖啡”品牌,也并不影响自己的经营。
  
    刘先生认为,上海上岛咖啡公司的加盟管理松散也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那些意图“单干”又舍不得“上岛”招牌的加盟商。截至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已追究7家加盟商的违约行为,大部分加盟商都愿意与其进行和解。
  
    其实,起诉只是上海上岛咖啡公司的一种法律手段,用此来解决每年每家加盟商需支付平均5万元的加盟费及品牌损失。另外,刘先生透露,上岛咖啡公司还可以在拒绝续约的加盟商邻近地点新开店面,抢夺加盟商客源作为对付“叛变”加盟商的方法。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