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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证明如何办理?注册公司法人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年7月19日 蚌埠法律顾问  Tags: 工商变更证明如何办理,注册公司法人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张家和律师,蚌埠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商变更证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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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会发生许许多多的问题,有的时候是一些小问题,有点时候是一些大的问题,关乎到企业的运营情况,就像工商变更证明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企业就会陷入很大的麻烦之中,我就是解决工商变更证明如何办理这个问题的。

一、工商变更证明如何办理

如果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必须到工商局进行变更核准登记,按工商局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工商局核准通过后,会给出具“变更核准通知书”,凭此及其它相关材料可以到其它部门办理其它相应证照的变更。

二、工商变更证明的例子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中的登记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登记事项 ,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设立登记,申请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为所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起字号名称。如果申请人拟为所设立的个体工商户起字号名称或者申请人拟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设立登记前向登记机关预先单独申请,为个体工商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办理程序,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已预先核准了字号名称的应提交。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总的来说就是到工商局进行变更核准登记,在去工商局变更之前要先准备好材料,准备的材料有点多,有点繁琐,但是我们要细心一点准备,不然就会白跑一趟工商局,材料准备的时候要详细阅读注意事项,这样我们的工商变更证明才会办的快速又有效率。

注册公司法人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注册公司法人和总经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特点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1]

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有限公司

在我国,有限公司包括普通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

企业负责人

四、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是口头语,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具体的负责人负责相关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比如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等。如果发生的与某一具体负责人无关,可以不用承担。

企业负责人一定是一个自然人,是口头语,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具体的负责人负责相关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比如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等。如果发生的与某一具体负责人无关,可以不用承担。

法人代表是企业的法定负责人。只要公司出了事,肯定要被追究,并追究具体负责人的法律,如果能证明确实和法人代表无关,那么也要追究法人代表管理不力的。如果是安全防火负责人的过失,和质量负责人就没有关系了。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代表。

五、法人与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

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任命。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公司法人和负责人并不是相同的概念,法人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而负责人是能够代表经营的的那位或者是分公司信使职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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