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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企业类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发布时间:2018年4月3日 蚌埠法律顾问  
  不同企业类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一、非公司企业法入: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
  基本要求:
  (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基本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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