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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清算核资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5日 蚌埠法律顾问  
  公司的财产:
  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5、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应做的几项具体工作:
  1、编制财务清单;
  2、编制资产负债表;
  3、编制清算组对债权申报、审查确认的报告;
  4、制定清算组追偿和清收公司债权的方案;
  5、清算组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上述文件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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