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公司上市的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1日 蚌埠法律顾问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2 、三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蚌埠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909690939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