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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公司运营困难 用水“最低消费”难为了谁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日 蚌埠法律顾问  
一直以来,农村供水似乎只能在两难选择中徘徊╠╠经济的不一定安全,安全的未必经济。而现阶段不完全的城镇化,迫使农村人口周期性转移,又加剧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农村因为“空心化”用水量很低,自来水公司长期亏损。

为应对这个新挑战,安徽省无为县部分私营自来水公司对用户设“最低消费”,村民每年最少得按用水48吨收费。看起来,总量不算多,但多数村民根本用不完。强制用水,也容易导致水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能采用这种格式条款,否则消费者权益就失去了保障。可是在政府力有未逮的一些农村地区,毕竟还需要这些私营供水公司发挥作用。如何才能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进而保障农村供水质量?

╠╠编者

为何规定最低用水量

年轻人大量外出,很多居民不习惯用自来水

2013年,安徽芜湖无为县十里墩乡村民发现,每年要交的自来水费涨到了96元。原因是自来水公司设了最低消费,年用水量不足48吨的,按48吨收费,每吨2元。

“记得之前是一年要交60元,现在要交96元了,这种收费方式太不合理了,现在很多家都不愿意交这个水费。”65岁的魏女士一脸不平。

无为县十里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李世金介绍,公司收费分为3个档次:年用水量不够12吨,按实际用水收费,不收水损等其他费用;年用水量介于12╠48吨之间,加收水损费,按96元/年收取水费;年用水量在48吨以上的,按实际用水收费,不收水损等其他费用。而十里墩乡大多数家庭的年用水量在第二个档次。都按48吨收费,这意味着实际上存在一个“最低消费”。

“我们这儿十几年前就通上自来水了,水费一年一收,最低消费这个事也有六七年了。一开始就三四十块钱,后来越涨越多。这个水费收就收了,很多人通常没有这方面的意识。”49岁的吕大姐经营着一家小卖部,儿子在外打工,家里的自来水一直是两户人一起在用,“我儿子在北京,就我和几个老人在这儿生活,两户人才差不多能用完这48吨水。”

十里墩乡是无为县最早上北京打工的劳务之乡,多数年轻人都外出务工,村民用水量很低。而且,当地水资源丰富,可养水面就有5954亩,很多居民都习惯用水塘的水或是井水,自来水设施大多闲置,很少有家庭能用完这48吨水。

“乡里需要供水的有9000多户,但2/3的人都出去打工了,很多户确实用不了48吨水。可是,水的造价、水管的成本和检修维护,这都需要不少的费用,而且还存在着一些破坏水管偷水的情况。”自来水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忿忿不平地说:“现在很多户都不配合交费,2012年有将近20万元的水费还没收回来,这对于我们水厂的生存和经营来说是一个严重问题。”

为何多是私营公司供水

乡镇自建或企业改制而来,县自来水公司未覆盖乡镇

给十里墩乡供水的十里自来水公司是私营企业,规模比较小。公司称,最低消费是经过相关部门研究才决定的。不过,无为县物价局否认了这个说法,他们只是批准了收取水费的最新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每吨2元,经营服务类用水每吨2.5元,但并未同意设置最低消费。

在无为,这样的私营自来水公司有90多家。价格业务股负责人代玉平介绍,无为是劳务输出大县,不少人只有春节期间才回来,用水自然不会太多,很大程度上导致自来水厂无法创收,濒临倒闭。

“无为县之所以有这么多私营自来水公司,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这些公司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时国家尚未开始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投资,大都由乡镇政府集体经营管理或私营自建自办,很多乡镇企业改制后也由私人进行私营管理,当时有100多家水厂。”无为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办公室的陈股长告诉记者,“国家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以来,对这些农村置办的水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进行了‘并网整合和管网改造升级,并委托经营公司进行管理,特许经营,自负盈亏。目前的90多家自来水公司中,有七八家是企业的自备水厂。”

据陈股长介绍,目前无为县正在努力整合小水厂,计划在“十二五”建设期间通过管网改造和升级,实现全县统一供水和统一服务,将目前各乡镇的自来水公司合并至40家。

无为县自来水公司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王惠蓉告诉记者,无为县仅有他们一家属于国有企业,但供水范围仅限县城,并未扩及其他乡镇。

陈股长告诉记者:“一方面,政府目前没有足够财力将所有自来水公司都纳于国有经营;另一方面,无为县面积较大,乡镇和农村比较分散,流动人口较多,由县自来水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而私营自来水公司有一定的农村供水和运行经验。目前无为县自来水公司正在考虑收购并整合部分乡镇私营自来水公司,将城镇管网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

怎么平衡双方利益

可适当补贴公共产品提供者,但不宜转嫁成本给农民

随着近30年的城镇化进程,农村出现了人口大进大出的现象,这对公共产品的供应提出了现实挑战。不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十里自来水公司所设的最低消费,实质上是以自己制定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

“这不仅侵犯了居民的权利,也极易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安徽大学管理学院丁先存教授说,“既然用不用完48吨水都得交钱,那为什么不把水用完呢?这对水资源保护和农民节水意识的培养都极其不利。”

“农村供水是一项典型的民生工程,政府若是选择购买公共服务,可以对公共产品提供者进行适当的补贴。”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张德元认为,政府要兼顾私营自来水公司的成本和经营问题,均衡供水用水双方利益,才能保证“用好水、好用水”,但前提是不能任由企业把经营成本转嫁给农民。

对于目前像十里自来水公司所面临的困难,丁先存认为,政府虽然财力有限,但应该采取措施进行适当干涉,适时采用一定的行政垄断,“私营供水公司过多自然会提高经营成本。扩大经营规模,将成本和维护费用平摊到更多的乡镇,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营运成本,联合两个或是更多的乡镇供水企业,农村的供水企业将获得并改善生存和发展环境。”

丁先存说,“农村供水是一件大事,政府需要全面统筹规划,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不断强化农村居民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这对于水资源匮乏的我国来说尤为重要!”

(原标题:自来水公司运营困难用水“最低消费”难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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