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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 新公司法案例-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8月7日 蚌埠法律顾问  Tags: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新公司法案例-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张家和律师,蚌埠法律顾问,现执业于安徽张家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

  我们应该知道,凡是作为一家公司,可能会有法定代表人,而法定代表人是享有一定的行使职权和履行的义务。我国对于公司法法定代表人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职务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有何意义


  公司是法人,即法律拟制的人,并没有实体,因此其职权的行使仍然要落实到具体的、真实的人身上。法定代表人就是在法律层面上代表公司的人。


  《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理论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是公司管理核心,对外则代表公司,其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由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主要从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权利以及人选来了解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其中公司法人并不等同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法人赋予法定代表人权利,即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来行使职权。而且,法定代表人人选也需要依法登记。所以,法定代表人在依法行使职责时所产生的由公司来承担。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的内容,由此可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新公司法案例-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股东出资的最低限额,与过去相比,降低幅度超过50%,极大地满足了中小投资者自主创业的需要和热情,将解决目前就业不足甚至在部分地区出现的毕业即失业的问题,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江苏省甲公司与乙公司各出资30万元组建丙公司。丙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建材批发业务。为扩大经营规模丙公司向南昌市某建设银行贷款56万元,期限1年半,丙公司最晚于2000年8月1日还本付息。至2000年,丙公司无力清偿建行贷款。建行在追债过程中查明丙公司在成立之后甲公司只向其实际投入注册资本18万元,其余的12万元一直未汇入丙公司账户。建行于2000年12月2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称原公司法第23条规定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丙公司实际注册资本只有48万元,因此不具备法人资格,作为股东的甲乙两公司应当对建行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


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大律师网师:旧公司法的严格法定资本制存在诸多弊端,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太高并要求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足,这导致公司的设立门槛太高,降低了投资者开办公司的可能性。同时,由于未达到法定资本额,已成立的公司也可能会被撤销,因此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像本案中,丙公司仅由于注册资金额与法定资本额相差2万元而被认定为不具备法人资格,无论对于丙公司,还是其两个股东,都不是很公平的结果。


为此,新公司法第26条对原来的规定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


第一,降低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法定最低10万元,降至现在的3万元;并不再区分不同行业。


第二,注册资金可以分步到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在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前提下,首次出资额可以在20%以上,其余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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